毒藥或良藥?聊二手錶市場(上)
Aug 2, 2013
話說前些日子有一則讓鐘錶相關人士側目的社會新聞,報導內容是國內某知名二手錶店,涉嫌以27萬低價購買一枚遭竊的百萬名錶,因此被以贓物罪移送法辦!事後求證,這枚號稱價值百萬的名錶,應該是警員高估加上媒體習慣性誇大其詞之下的產物,錶店的收購價應屬合理而且仔細留下賣錶人資料,這事件對錶店來說真是無妄之災。
所以本文重點不在店家的法律責任,而是比較好奇各界反應,首先鐘錶代理商跟正規代理店方面,雖然沒有任何公開評論,但私底下會有種「遲來正義」之感慨,並且微酸地說:「早就告訴你們別買二手錶」,然後兩手一攤:「現在出事了吧!」。其次,專業鐘錶媒體,一方面都跟該店負責人私下有交情或者有合作關係;另方面卻囿於品牌投放廣告的壓力,所以兩邊都不得罪,保持中立裝作不知道乃上上策,所以專業鐘錶媒體包含網站均不見此消息。接著是錶迷們,這個族群可區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不懂二手市場或者不知該店東在業界聲望與份量者;另一類則反之。從網路留言板上可以看出,前者反應較符合正規代理商的期望,會告誡自己莫入二手錶界或者謹慎為之;後者反應就當作茶餘飯後話題,對於二手錶的偏好不改初衷。那麼從這些反應看來,國內指標性二手錶店出這麼大紕漏,對其生意不但毫無影響,甚至可得到免費宣傳,長期來看反而可能獲益。
上述分析或許取樣不夠多、不夠嚴謹,但至少反映出一件鐘錶業界長久以來既存的事實,就是二手市場長期在代理商跟正規代理店(也就是銷售臺灣代理商所提供全新商品的錶店)打壓之下,卻是日漸蓬勃發展,無論店家或者營業規模都在穩定成長當中。如果二手市場的成長,就像秋去冬來那般無法抑制逆轉,我的思考是,鐘錶代理商何不摹仿汽車業的做法,兼營自家品牌二手錶的買賣鑑定,既可從買賣跟維修雙方增加營收,對消費者而言也買得安心用得放心,可收一舉兩得之效,何樂不為?
在探討這問題之前,應該先釐清「二手市場」以及「正規商品」這類專有名詞。二手市場(Secondary market)一詞又被俗稱為灰色市場(Grey market),由此可看出它的地位有多尷尬,介於白色(正規商品)跟黑色(仿冒品)之間,既沒有前者光明磊落也缺乏後者的囂張氣燄。在二手市場裡買賣的商品,望文生義可知就是指被「交易」過的商品,通常消費者在正規店買新錶時,當完成購買手續後,新錶就已成二手品。因為這錶在你經手後,如果再轉賣給下一位買家時,這位買家就屬於第二手了,故謂之二手品。嚴格來說這跟商品是否被使用過毫無關係,當然若使用過的錶,那更沒有爭議。
其次,二手市場裡除了二手錶、老錶跟古董錶以外,還大量流通著俗稱「水貨」的平行輸入商品,水貨跟正規商品是兩個相對名詞。正規商品是指由臺灣總代理所進口的鐘錶,總代理即負責進口的貿易公司,在跟國外原廠洽談好代理權之後,便專責在台銷售、廣告、維修等各項業務,當然這類代理商也有許多是原廠直接在台成立分公司統籌所有業務,但無論是貿易商或分公司,我們可以一律通稱代理商(總代理)。代理商通常不直接將商品販賣給消費者,而是委由錶店銷售,那麼這些經過代理商精挑細選銷售正規商品的錶店也就是所謂的正規代理店(Authorized dealer),所以正規商品也常被俗稱為「AD貨」,其中的AD就是 Authorized dealer之簡稱。反推,不是由代理商進口,而是不具代理權的貿易商、二手錶店、單幫客從國外直接輸入的商品便謂之「水貨」,須知水貨也是原廠製造的真品,跟仿冒品毫無關係!